10.3969/j.issn.1001-9162.2003.01.028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几个问题的思考
反垄断法是国家对市场进行规制的重要法律,其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基本目标是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在我国,反垄断立法所规制的对象应当是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一般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但知识产权的滥用则属于经济性垄断,我国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该行为予以规范.
反垄断法、立法目标、规制对象、知识产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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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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