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162.2003.01.003
唐代债权保障制度研究
在"重刑轻民"的中国古代社会,民事法律不发达,有关债权的法律规定很少.但在唐代的法典及现存的敦煌契约文书中,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些具体的债权保障措施,即由双方当事人制定契约,当债务人拒不履行债负时,通过诉讼等手段对债务人给予刑事惩罚;在契约中设定条款,通过国家机构强制牵掣债务人财物,来实现债权;针对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实行役身折酬的办法,以力役折抵债务;责成债务人提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偿等.上述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对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唐代法律、债权、担保、役身折酬、掣夺、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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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中国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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