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形态为王还是电视内容为王”研究
电视作为传统的媒介标榜着内容为王的口号,提供的内容是以提供信息服务为目的,而电视形态是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内容的加工和制作.在多媒体的交叉融合下,电视不再是全方位地为内容服务,部分性地趋向了多样性节目形态的开发.
电视内容、电视形态、媒介融合
G20;J9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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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内容、电视形态、媒介融合
G20;J9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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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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