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63/j.cnki.issn1001-747x.2021.02.011
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中国性——兼与陈丛刊博士商榷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具有鲜明的中国性,这种中国性难以简单地以域外理论进行解释.改革前全能主义体制的政治传统、改革开放所引发的社会转型以及国家与社会共同参与的第三领域的文化土壤,共同造就了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中国性.通过对中国性的阐述,可以更好地分析与解释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模式转型的举措.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中国性、社会转型、第三领域
38
D912.16(法学各部门)
2021-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9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