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位阶视阈下《体育法》的修改研究
尽快对《体育法》进行修改是目前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法律位阶视角对《体育法》的修改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体育法》的位阶决定了它的功能,应受到充分重视.在此基础上认为《体育法》目前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没有明确公民基本体育权利;缺乏相应的体育法律基本原则;对其下位法缺乏必要规制;与其同位法缺乏必要联系.据此,提出《体育法》的修改应该体现它在体育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的地位、确立体育法律基本原则、加强对体育下位法制定和实施的监控、重视与其它部门法律规范的联系等4个方面的建议.
体育法规、法律位阶、《体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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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6(法学各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965SS13126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3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