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规章制定权的法律规制研究
大学规章制定权是指大学所拥有的、依照一定程序制定大学规章的权利;认为大学规章制定权在运行中存在若干“失范”的情形,表现为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配置失衡,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的配置失衡,处分性规范与救济性规范的配置失衡等;探究其因,主要为自治立法权的不恰当使用,正当程序理念缺失,学术性规章与行政性规章混淆,制定技术粗糙等;提出对大学规章制定权失范进行规制的法律措施,树立依法治校和程序公正的理念,制定、完善大学章程以及必要的司法介入等。
高等教育、大学规章、法律规制
G522(中国教育事业)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