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治理视阈下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基础和路径研究
指出共同治理是传统行政管理在新公共管理环境下的发展趋势,是公共文化管理的需要,旨在为人们的文化权利提供更好的保障;共同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文化企业、公民个人等,在实施中需要处理好政府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中国公共文化管理运行需要两个基础:一是政府主导型管理格局的发展转变,二是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奠定此基础路径应包括:改革文化行政机构、转变政府职能、重新界定文化管理功能和重点、转化管理手段、发展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建立非政府主体参与公共文化管理的保障机制等。
共同治理、公共文化管理、政府主导、多中心治理格局、非政府主体
G120(中国)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0YJA630098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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