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伦理及叙述交流:抑或从故事和话语到作者、资源与读者
本文指出了西摩·查特曼的叙述交流模式中的一个重大缺陷。简单地把人物放入查特曼的交流模式里,并不能使之得到修正,因为该模式只假定了一个交流渠道(作者-叙述者-读者);而通过人物的交流则是在第二个独特的交流渠道中实现(作者-人物-读者)。本文建议一个认可如下两点的交流模式:(1)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对话可以同时作为故事(作为一个事件)与话语(具有讲述功能);(2)两种交流渠道可以通过附加或者协作的方式发挥作用,从而使得作者的交流大于每种交流渠道的交流总和。
修辞叙事理论、叙述交流、伦理
I06(文学评论、文学欣赏)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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