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性探析
现代艺术的种种门类由于和媒介文化发生盘根错节的关系,已经难以如过去般截然划分出各自明确的边界。数字媒体艺术创作因立足新媒体生发的新视觉呈现方式,其表现形式或创作过程也部分或全部地使用数字化科技手段,遂被研究者们顺理成章地纳入数字媒体艺术的大范畴之下。这种以科技和传媒力量助推,融人类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两者于一的艺术形式,它被看做媒体艺术整体历史中发展的一个环节,其演进中仍蕴含着不断变化的开放可能性。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成为社会传播的一种新型技术,人类迈进了一个非物质虚拟的社会。与此同时,基于数字媒体平台的艺术形式愈发丰富,数字媒体艺术的创作实践如火如荼地进行。数字媒体艺术是个年轻、多元而又高速发展着的艺术领域,它不单指某一传统艺术种类,而是指基于计算机数字平台上创作出来的多种媒体艺术样式。它采用统一的数字工具、技术语言,灵活运用各种数字传播载体,无限复制,广泛传播,成为数字技术、艺术表现和大众传播特性高度融合的新兴艺术领域。数字媒体在艺术表现上具有巨大的优势,这与其技术特性和艺术表现特性关系密切。本文从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特点出发,总结概括了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元素,探讨了数字媒体艺术独特的表现特性,并就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体系做出系统的分析。在论述过程中,将自身的创作实践与数字媒体艺术的案例结合起来,从多方面分析论证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特性问题。
数字媒体、创作、表现、数字媒体艺术
G206;J0(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6-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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