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浅析债权让与中的抵销权和抗辩权

引用
在债权基于双务契约而发生的情况下,在债权让与通知前,债务人的抗辩权虽未发生,但抗辩权发生的原因已经存在的,为保证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因债权让与而受不利影响,债务人也可以对受让人主张

债权让与、抗辩权、抵销权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12-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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