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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背书转让制度的完善

引用
可区分两种情况确定背书伪造的风险责任:第一种情况是票据未获付款.如果伪造背书的被背书人系善意,应由被伪造人负担风险责任;如果伪造背书的被背书人系恶意,则应由其自行负担风险责任.此规则对其后手同样适用.第二种情况是票据已获付款,此时应由被伪造人负担风险责任.

空白背书、背书涂销、背书伪造

D920.5(中国法律)

2011-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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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生活·文艺理论

1005-5312

43-1143/I

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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