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票据背书转让制度的完善
可区分两种情况确定背书伪造的风险责任:第一种情况是票据未获付款.如果伪造背书的被背书人系善意,应由被伪造人负担风险责任;如果伪造背书的被背书人系恶意,则应由其自行负担风险责任.此规则对其后手同样适用.第二种情况是票据已获付款,此时应由被伪造人负担风险责任.
空白背书、背书涂销、背书伪造
D920.5(中国法律)
2011-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91
空白背书、背书涂销、背书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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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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