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检查的基本原则
作为行政检查行为,其检查结论或了解的事实往往会作为相应的行政行为的直接证据,因而对行政公开的要求更为严格.行政机关检查人员与被检查的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检查人员应该回避或者相对人有权要求检查人员予以回避.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拟实施行政检查,只有认定该行为对于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是必要的,必需的,才能实施.
行政检查、公开、公正、比例
D523(世界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0-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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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公开、公正、比例
D523(世界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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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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