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所有权保留的登记
所有权保留是否需要登记,无论采取何种立法模式,其价值取向不外登记公示的安全性与不登记的效率性两者之间的取舍和兼重.登记对抗主义应当是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理性选择.
所有权保留、约定、登记
D920.5(中国法律)
2011-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05-205
所有权保留、约定、登记
D920.5(中国法律)
2011-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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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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