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论文学语言——以《罗米欧与朱丽叶》为范例
语言的实质是什么?文学语言是怎么样的?这是德里达前期理论探索的核心问题.1971年,他发表了名作《签名事件背景》,对英美言语行为理论进行了解构主义改造,提出了解构式的语言理论,明确指出,语言不是记录事物的工具,而是以言做事的行为,是述行性的.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他发表了两篇文学理论专论《格言错乱》和《"这种被称作文学的奇怪机制":与德里达的访谈》,指出文学语言是一种独特的以言做事的行为方式.它的独特性在于:不是整体有序化的,而是分离零乱化的;不是统一一体化的,而是矛盾双重化的.德里达给这种独特的文学语言形式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格言".他借莎士比亚的《罗米欧与朱丽叶》对之作了极充分的论证说明.德里达的这种文学语言理论观念一举突破了千年传统,旷古烁今,很值得我们深入研讨开发.
德里达、语言、言语行为理论、格言、《罗米欧与朱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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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30;I0;H315.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z1FWB078
2023-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