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四重内涵
中国古代“小说”概念内涵向以复杂多元著称.通过对相关经典材料的梳理和分析可以发现,从先秦到晚清,中国古代“小说”概念先后有四重内涵:先秦时期,“小说”是一个词语;两汉之际,“小说”是一种学术流派、学术思想;魏晋至清末民初,“小说”指经史子集之外的庞杂文类;宋元明清,在小说作为庞杂文类概念的同时,还衍生出另一种内涵,指一种与传统诗歌、戏剧并列的文学文体.其中,前三种内涵均与文体无关,第四种涵义则已经是一种明确的文体概念,而且与现代小说概念高度重合.晚清林纾等人选择以“小说”一词来作为西方fiction、novel两个词汇的译词,应该与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第四种内涵有直接的关联,至少可以说是第四种内涵的合理延伸.
小说、小说家、文类、文体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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