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与传统国家政治
中国现代学术,自清末民初产生新旧、中西之争,至今已彻底转换为被西方现代学术观念重构的对象.单就其中的文学艺术而言,中国传统的“文学”“艺术”是大概念.像早期儒家“孔门四科”中的“文学”和“六艺”中的“艺”,几乎可以作为一切人文之学和道术技艺的总称.后世,虽然文学艺术的分类渐趋明晰,但诗礼乐、诗乐舞以及诗书画同源同体之观念,却仍然昭示着它所涵盖的人类知识的整全性.这和西方现代将诸种艺术体式无限细分并建立截然边界的方法判然有别.同时,在价值层面,西方自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极其强调文学艺术的超功利特性,认为人的审美趣味只有严格限定在不涉利害的范围内,文学艺术才能获得自律或独立.但是在古代中国,自周公制礼作乐至清王朝八股取士,文学艺术向来是国家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它与主流政治合作乃至主导主流政治的侧面,要远远大于疏离、叛逆的侧面.就此而言,说中国文学是一种制度性文学、中国艺术是一种制度性艺术,与此密切相关的美学是一种既被制度规划同时又为现实政治提供理想指引的学科,诚不为过.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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