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诗的“韵律”如何成为可能?——论哈特曼的韵律理论兼谈中国新诗的韵律问题
美国学者哈特曼的《自由诗的韵律》是一本重要的韵律学著作.哈特曼明确地区分了格律、韵律与节奏,并从时间体验的操控角度,提出了一个较有包容性的“韵律”定义,由此论证自由诗也是一种“韵文”,具备韵律.他分析自由诗的分行、语法对其韵律的重要影响,进一步讨论了韵文中的“对位法”形式.哈特曼理论的不足在于,他对传统韵律学所强调的复现性的节奏组织缺乏重视,更多地从心理—认知的角度分析韵律问题,有偏离“韵律学”而走向“阅读学”的危险.对哈特曼的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取长补短,可给中国的韵律学研究带来启发,为新诗的节奏分析带来新思路.
哈特曼、自由诗、韵律、节奏、对位法
I207.25;J614.2;I0-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到南京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岗位计划
2018-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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