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格调派诗歌情感观再辨析——以考察该派对诗歌情感价值、限度的判断为中心
重情、追求“情真”,是明代格调派诗学的重要特征.但辨析相关观点所处原始语境后可以发现,该派很多重情言论,以不同方式呈示出对传统儒家诗学“真正合一”、“以正律真”精神的认可,与“真诗在民间”一类观念在价值立场上存在差别,不能混为一谈.格调派情感观中体现“真正合一”、“以正律真”精神的内容与其格调论在思维方式上均有重规范、明限度的倾向,在价值理想上均以儒家人格典范为归宿.因此,该派“重情”与“尊格调”具有共生的必然性.理解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细致体察明代格调派诗学的复杂品格,亦可为古代诗学研究中如何省思、处理“预设”与“实证”二要素的矛盾关系提供参照.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明德青年学者计划”项目“中国古代文论基本观念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3XNJ038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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