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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义山诗之理事情

引用
清人叶燮在其<原诗>中指出:自开辟以来,天地万物,”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万千,余得以三语蔽之:曰理、曰事、曰情,不出乎此而已.”又曰:”要之作诗者,实写理事情,可以言言,可以解解,即为俗儒之作.惟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则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方为理至事至情至之语.”今以此论衡之义山诗,诚为理至事至情至之语.盖义山诗正是以其”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的特点,而获得了极大的艺术成功,并拥有千古永恒之魅力的.

义山诗、艺术成功、作诗、俗儒、诗赋、理事

I2(中国文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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