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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代言体”论

引用
戏曲“代言体”是指戏曲的文体结构,其核心是要弄清楚“谁”代“谁”言说。戏曲“代言体”结构包含着五种话语言说方式:一是剧作家“代”人物立“言”;二是表演者扮演人物“现身说法”,“代”人物“言”;三是“行当”“代”剧作家“言”;四是剧中人物“代”剧作家“言”;五是剧作家巧借“内云”、“外呈答云”等形式“代”剧场观众“言”。

戏曲、剧作家、剧中人物、代言体、言说方式、文体结构、外呈答云、表演者、剧场、话语、观众

I20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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