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44.2019.13.027
冷水水表使用中计量失准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分析
文章从实际出发,对水表在检定周期内失准(水表的计量误差超过最大允许误差,以下简称"超差".以2.0级水表为例:水温在0.1~30℃时,在高区Q2≤Q≤Q4的MPE:(±0.02)L,在低区Q1≤Q<Q2的MPE:(±0.05)L;在水温超过30℃时,在高区Q2≤Q≤Q4的MPE:(±0.03)L,在低区Q1≤Q<Q2的MPE:(±0.05)L.使用中误差为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的各种情况进行细致的、深入浅出的分析,从水表计量检定体系、基层现行事业单位管理现状以及供水机构水表管理、安装等方面同时寻找原因并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对策.以提高水表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因计量失准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引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从而寻求基层社会公用计量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水表、计量、检定、误差、流量、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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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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