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而进行的文化阐释——对民间舞蹈田野调查的反思
作为文化表征的一种非物质形态,舞蹈通过最直观可视的身体伴以人类复杂而又细腻的情感得以呈现,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闻一多《说舞》选自《神话与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在某种程度上,舞蹈在抒情达意方面有着优于语言文字的表达魅力.通常,人们在考察民间舞蹈的过程中,除了学习和捕捉动态规律之外,也会因不同民族舞蹈风格的迥异而产生一窥其独特性究竟的好奇心,从而试图穿过舞蹈形态的表层去发现其为何而动的意义所在.致力于“文化阐释”研究的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认为,对于某种文化的意义探索毋宁说也是一种对其“地方性知识”的了解和把握.在面对不同民间舞蹈所编织的意义之网时,如若不能暂时放下自我融入其中,去感受“他者”的感受、理解“他者”的理解,那么无论是对民间舞蹈的教学、表演、创作还是研究来说,都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越俎代庖或者认识错位的情况.对民间舞蹈进行的备类“文化再生产”不能仅仅满足于简单的再现,而应该去尝试更加深刻地理解自我和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地方性知识、民间舞蹈、田野调查、文化阐释
J722.21;C912.4;I206.7
2019-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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