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246.2012.12.010
简析高校人事代理制度
@@ 高校人事代理制度是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用人管理制度,这种新型的用人管理制度对高校人事的管理和高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自1995年12月国家人事部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以来,各地高校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开展人事代理工作,使之成为当前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报道,我国首都部分高校在2004年就实施人事代理制,其中就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1]高校,高校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打破了长期以来高校教师手中的"铁饭碗",作为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为教育系统实行灵活的社会化人事管理机制开辟了新路.
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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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0(高等教育)
201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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