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246.2008.08.069
南宁市护理人员卫生法规知识情况调查分析——兼谈中职护理专业卫生法学课程的开设
目的 了解南宁市医院护理人员对卫生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为中职护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设护理卫生法学课程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南宁市3所医院的520名护理人员就卫生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520份,回收有效问卷515份,回收率为99%.结果 515名被调查的护理人员中,68.0%的护理人员较系统地学习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有24.9%的护理人员系统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半数以上(52.0%、84.7%)的护理人员获得医疗卫生法规知识的途径是医院组织学习,通过在校学习获得卫生法规知识的人只占总数的4.7%、5.8%;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学习获得卫生法规知识的机会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x2=0.709 2,P>0.05);不同毕业年限的护理人员卫生法规知识学校获得率不同,近五年内毕业的护理人员学校获得率高于毕业5年以上的人员(x2=42.2,P<0.001).结论 目前护理人员的医疗法律意识虽得到一定强化,但仍有待于加强;各大中专医学院校对卫生法规知识的传授远不能满足医疗市场的需要,因此作为主要培养护理人员的中职卫生学校应开设护理卫生法学课程;建议在护理学历教育的第三学期开设20~30课时的护理卫生法学课程,应由既掌握护理知识又懂卫生法学的教师承担护理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工作.同时应组织人员编写适合中职教育使用的<护理卫生法学>教材.
护理人员、卫生法规、调查分析、卫生法规教育
26
R195(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职护理专业开设卫生法律法规选修课教学方案的研究"论文之一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