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15.03.008
“陌生人”的位置——对“利他精神”的哲学前提性反思
“利他精神”成为可能的前提是“自我”和“自己人”之外的“陌生人”在价值伦理体系中获得应有的位置.“利他精神”的缺乏,正是我们的文化和社会所存在的最大缺陷之一.无论是在传统社会和文化中的“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还是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所催生的“自我主义”中,“陌生人”一直被边缘化,因而长期以来没有获得其应有的位置.二者之所以对“陌生人”采取拒斥和排挤态度,思想根源在于它们所坚执的“实体主义”的思想原则和“总体化”的思维定势,前者把抽象的“共同体”实体化与总体化,后者则把抽象的“自我”实体化和总体化.只有确立“为他人”的“个人主体性”观念,形成对人的全新的自我理解,我们才能在根本上拆除“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墙壁与藩篱,把“自我”的存在及其生存意义和幸福与“他人”内在地关联在一起.对“陌生”的“他人”的开放、尊重、承认与爱,是形成和塑造每一个“自我”主体人格的根本动力,也是构成其道德的深层源泉.以此种观念为基础,“利他精神”才能获得坚实的根基.
道德、利他精神、陌生人、自我主义、“个人主体性”
I10;I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研究”12AZD003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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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