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09.02.019
论税政民主与法治
税政是与税收、税务各有侧重、不尽相同的概念.税政重在"政"字,国家赋税不仅具有经济性和公共管理性,更具有政治性.税政的政治性表现在互为逻辑的两个方面.即税政民主和税政法治,涉及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公民财产权、代议机构税收与预算意义上的财政权、税政领域的公民参与、法律保留原则、税收政策法治化、公民税收程序权利、税政与公民社会以及民生和人性等广泛问题.税政概念成为这些问题的重要分析工具,并由此将这些问题的分析纳入宪政话语.以税政为基础的公共财政因此成为完政基本制度,人民与政府的政治关系在一个现实层面上"民主化、法治化"为公民财产权与政府财政权的完政关系.
公共财政、税政、税政民主、税政法治
D92;F8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依法行政制度研究"04BFX018
200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