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实践探索--以高邮市为例
近年来,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而新农合制度因其“低水平、广覆盖”的设计定位,筹资和保障程度相对较低,特别对重病、大病患者的保障能力依然有限,农村居民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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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1(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5-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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