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基于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实践,需要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医管中心(局)、公立医院各自职责和功能,厘清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化解原体制弊病.有效的“管办分开”形式,应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提升公立医院规模效益、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
管办分开、有效形式、利益主体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0-32
管办分开、有效形式、利益主体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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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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