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12.01.020
医院内审风险及其"免疫"
2006年卫生部颁发了《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并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和任务、程序以及内审机构权限等.但是,现阶段不少医院设立内审机构多是基于主管部门行政规定或等级医院评审规定,而非出自内部管理的需要,因此也未真正融入到医院的管理体系中.笔者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医院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防范医院风险的发生、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帮助医院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因此,不应形同虚设.
等级医院评审、内审风险、内部审计机构、内审机构、主管部门、战略目标、运行效率、医疗机构、行政规定、卫生系统、内审人员、内部管理、管理体系、管理活动、工作规定、现阶段、卫生部、职责、收入、权限
R197.3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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