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10.05.008
刍议第三部门参与药品价格虚高的治理
@@ 药品价格虚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攀升不止的药价直接导致药品的可及性、可得性较差,损害了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健康权.扭曲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源,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源头--政府药品价格监管制度自然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刍议、第三部门、药品价格虚高、价格形成机制、社会问题、监管制度、生存权、可及性、可得性、健康权、自然、政府、责任、药价、人类、扭曲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0-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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