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规范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
@@ 2007年12月12日,宁波市发布153号政府令,<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规范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置的地方性规章,其创新之处是引进第三方调解机制、实行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以期通过预防、报告、调解、理赔等手段逐步引导在法律框架下化解医疗纠纷,最终实现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的目的.
宁波市、规范、医疗纠纷调解、医疗事故责任保险、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医务人员、医疗秩序、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合法权益、法律框架、调解机制、政府、维护、理赔、患者、规章、创新、报告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8-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