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7.12.002
政府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责任
@@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必然选择.这不仅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让人民充分享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果的发展理念.对此,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责任,积极组织、保证投入、维护公平,促使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早日实现.
地方政府、卫生保健制度、责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协调发展、人民群众、立党为公、健康权益、发展理念、城乡居民、组织、选择、维护、目标、经济、建设、公平、成果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8-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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