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6.06.024
探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 一、当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1.流通差价上有"手脚"
一些药品零售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以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为"挡箭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含税出厂价×(1+流通差价率)",直接按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定价,造成实际差价率远高于规定的流通差价率.
零售价格、国家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流通体制改革、差价、价格定价、出厂价、单位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6-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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