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6.05.029
我国医疗成本核算研究进展与思考
@@ 一、我国医疗成本核算研究进展
1.医疗成本测算方法逐渐完善
在我国,卫生服务成本测算方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应用起来[1].1985年7月,卫生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进行医疗成本调查的通知》,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了吉林、山东、甘肃三省的医疗成本与收费.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原上海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于1987年开展了上海医院成本核算方法和应用研究,1990年又对全国10个城市25所医院进行了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标准化管理及病种成本研究.山东省卫生厅于1994年对132种代表项目进行了成本核算,并提出了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的指数推测方法.1996年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在山东成立了成本测算中心,并对11省(市)33所医院医疗服务成本进行了测算和分析.单病种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历史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2],主要用于制定按病种收费的价格以及评价病种收费的合理程度.目前,我国医院基本上实行按医疗项目收费制度,但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实施,一些地区和医院正在尝试开展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和病种成本核算,加强医疗项目和病种的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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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安徽省铜陵市科技局科研项目03A3202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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