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5.06.009
建立医疗互助保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解读《武汉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办法》
@@ 武汉市自2001年12月推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参保职工已超过了140万人,但对于大病、重病、长期患病人员的保障能力明显不足,而且职工医疗负担过重、因病致贫等问题日益严峻.为此,武汉市总工会于2004年10月1日出台了<武汉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开武汉市医疗互助保险之先河.所谓医疗互助保险,是以谋求职工利益为宗旨,通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的方式,为因病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帮助的一种非营利性的职工之间互助互济的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作为医疗互助保险的一种形式,不仅继承了工会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而且采用现代商业保险的经营方式,通过职工的"集资"投保来解决医保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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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0.684(保险)
200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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