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5.05.017
政府责任重在落实--义乌市现代化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 在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中,政府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职责,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早在1997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就指出:各级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负有重要责任,并对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要全面负责.同时还指出: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但多年来卫生事业费占政府支出的比例不升反降,如在卫生总费用的构成中,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从1980年的21.19%提高到2002年的58.34%,而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的比重则从36.24%下降到15.21%.”非典”之后,各地政府虽然对卫生有所重视,但是大多仅仅停留在县市一级层面上,而对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有的还是”卖”字当头,对村卫生室更是不闻不问,任其自由发展.试问没有坚实牢固的”网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谈何完善?因此,政府对卫生事业的责任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停留在文件上,而是需要切切实实落在行动上.那么,如何保证政府责任的落实呢?为此,本刊记者专门采访了义乌市卫生局吴林森局长,并在了解义乌市现代化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梳理义乌市现代化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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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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