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4.10.015
中外医疗事故处理立法之比较
@@ 2002年4月4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9月1日起实施.医疗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风险性大的复杂工作,由于病人病情的发展、身体状况、职业、性格及思想状况等不同,也由于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等不同,难免在医疗工作中出现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些事件的定性、处理,各国都有不同的规定.现将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希冀有所借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医疗工作、职业、业务能力、思想状况、身体状况、道德水平、国务院、风险性、性格、事件、矛盾、技术、患者、国家、病人、颁布
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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