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778.2002.10.025
也谈医疗机构与医保结算的账务处理
@@ 随着社会医疗保险体制的建立,参保病人占医院服务对象的比重逐年提高,医疗费用的支付主体正逐步由病人和用人单位转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于医保病人大多采用了医疗保险专用卡记账支付手段,由此带来了医保业务收入确认、付费清单审核退报、超总控扣款、考核奖励等新的核算内容,现行医院财会制度对此尚无明确规定,为保证医院会计信息的可比、一致,应对相关账务处理作统一规定,<中国卫生经济>2001年第¨期中的"谈医疗机构与医保结算的账务处理"一文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现结合镇江实践再作点补充.
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疗保险、账务处理、医院会计信息、医保病人、支付手段、用人单位、医疗费用、卫生经济、收入确认、经办机构、核算内容、服务对象、财会制度、保险体制、专用卡、中国、镇江、业务
F840.32(保险)
200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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