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6.07.005
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确立了新时期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新任务.其中,司法公信力是指社会公众对法院审判的信服和认同的程度,集中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司法能力、司法水平的评价,系法治社会建设之根基.在这场道德伦理领域的宏伟改革之中,基于法律为道德标准底线的属性,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以及示范引领的价值,是司法公正乃至整个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核心.
司法公信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司法能力、司法公正、示范引领、伦理领域、公众、公平正义、法治社会、法院审判、道德标准、新任务、属性、政务、提升、商务、评价、价值
D9 ;D92
2016-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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