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4.01.026
你往何处去--游民、游民意识与中国社会
一、游民与游民意识<br> 游民即游食之民,指既无恒产又无居所的流动之民。游民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礼记·王制》中:“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严寄湘在《救荒六十策》中将游民定义为“不农、不商、不工、不庸者”。王学泰的《燕谭集》指出,中国传统的宗法社会,由士农工商四民组成,一旦社会上出现了大的动乱或灾荒,士农工商四民中一部分人被抛出这较为稳定的社会结构,即为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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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I20
2014-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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