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3.09.022
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骨干作用
民政作为政府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一个职能部门,发挥着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核心功能,时刻充当着调节社会利益的“稳定器”、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力军”和增进民生幸福的“助推器”,在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骨干作用。
民政工作、新社会、依法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保持社会稳定、职能部门、行政事务、社会矛盾、社会关系、社会公平、核心功能、骨干作用、助推器、主力军、稳定器、政府、幸福、协调、民生、建设
Z83;G4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