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05.2010.05.018
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名誉权的司法保护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名誉侵权案件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但由于立法滞后带来执法上的混乱,使得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名誉权司法保护偏重人的社会价值而忽视了人的本身价值,审判结果往往造成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名誉权司法保护差距过大,这不仅与宪法精神不符,容易使名誉权商品化,同时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针对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名誉权司法保护出现的差别,应对有关法律的立法缺陷进行修改并加以完善,在当事人名誉受到侵害时能够有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保护,让公众人物和普通公民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保护权利.
名誉、名誉权、公众人物、普通公民、保护
D923.1(中国法律)
2010-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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