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128.2014.09.005
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五代十国法制史研究述评--兼论唐宋法制史研究的两个转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学界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成果颇丰,但受传统成说影响,学界对五代十国法制史关注不够、研究成果不多。既有成果大致可分三类,即制度史类著述、中国法制史教科书和著述、直接研究五代十国法制史的著述。这三类成果对五代十国法制史的研究不尽客观、全面。学界今后对五代十国法制史的研究,起码应有两个转变:一是在学术观念层面,由五代十国“滥刑”或“无法”向唐宋变革期法制传承演变转变;二是引入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方法,重视司法案例深度分析。两者结合方能加强这个领域的系统研究。
中国大陆、五代十国、法制史
D929(中国法律)
201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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