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397.2017.04.006
征地补偿安置问题的法治路径探讨——以图木舒克市七个团为例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进行,现有的土地法律制度并不能良好适配连队土地征用,在实践中暴露出许多弊端,尤其在经济发展落后的西部地区,导致农地资源浪费、征地收益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腐败等问题.具体而言,我国目前的征地制度仍然未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存在着权力机关的作用不到位、征收程序不合理、未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实体性权利与程序性权力、土地征用公开信息透明度不高、司法救济渠道过度单一等问题,其根源在于“三农”问题与农村土地产权的模糊.因此,构建我国征地制度法律保障体系,应当逐步完善“三农”问题,相关法律明确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
城镇化、征地、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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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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