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397.2008.03.002
论国际合作发展视野下的中亚五国经贸法律制度
中亚国家独立后,吸引外资、寻求经贸合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国都比较重视对外经贸合作领域的立法,积极完善有关吸引外资的法律.明确税收优惠、外汇和保险服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但执法不规范、贸易壁垒、投资壁垒、人力资源壁垒、发展环境较差和企业税负较重等问题仍然突出,我国与中亚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应注意规避此类风险.国际经贸合作中.法律规范与调控始终居于重要的基础地位.开拓中亚市场.加强与中亚国家的经贸合作,应重视其经贸法律制度的研究,立法机关应加强沟通,积极为双边经贸合作提供服务;应创新完善法律制度,规范经贸合作行为;积极完善协调与规范机制,促进双边经贸合作实现科学发展.
中亚国家、经贸法制建设、经贸合作:贸易壁垒
DF13(世界各国法律(总论))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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