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互联网广告监管研究报告
韩国的网络广告监管采取综合性立法加专门立法的模式,监管体系也因之包含了综合监管和自律监管.公平交易委员会承担了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能,它既是中央行政机关,也是准司法机关.自律监管通过行业自律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自律由法定审议和自律审议的二元模式构成,是自律监管的主要方式.互联网平台是网络广告最主要传播的途径,法律尚未对互联网平台进行专门规定.韩国的互联网平台被两家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垄断.韩国的网络广告治理起初侧重于行政的强行管制,至今愈发鼓励自律监管.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结合政府与行业的力量,创新因应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方式,是值得探索的进路.
互联网广告、广告监管、监管机构、自律监管
本报告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平台治理法律理论构建和应用研究"17BFX166
2019-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227-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