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69/j.cnki.far.2014.05.139
水权的合法性: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中的规范竞争
国际河流的水资源分配主要指流量分配与收益分配.流域国家依据“谁应该拥有国际河流”,产生了关于流量分配的所有权与占有权权利规范.在收益分配中,流域国家则依据“如何使用国际河流”,形成了主权财产与共同财产权利规范.这两组权利规范对什么是适当性分配持有不同的期望,形成互相排斥的权利主张,建构了水资源分配中规范竞争的结构.结果,规范竞争的社会结构使水分配的合作问题首先面临着权利合法性而非收益协调的困境,在这种困境下,流域国家的互动方式以“水权”争议而非合作的形式出现,从而解释了本文考察的四个流域内水资源难以有效分配的原因.
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水权、合法性、规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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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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