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386.2006.03.012
外交承认的旧模式和新趋势
承认是外交、国际关系、国际法领域里一个古老的概念.在国际关系领域,承认一直被视作国家交往的前提条件,是否给予承认也因此成了一种政治资源.随着非国家行为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社会进程,外交承认的原则已经在包容性和排他性两个极端之间发生重大的变化,欧盟的对外行为最能反映外交承认的新特征.但欧洲的创新没有取代传统外交,而只是增加了新层面.从长远来看,NGO和其他行为体参与国际社会对外交承认标准提出了挑战.
外交承认、国家、非政府组织、实体、行为体、欧盟
D8(外交、国际关系)
200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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