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386.2000.03.013
论国际法的性质与作用
国际法的功能体现在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两个方面,国际法的社会作用在于通过体现各国的协调意志来为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交往中的需要服务,国际法的规范作用体现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5个方面.由于国际法的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具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特别是采取与国内法不同的强制实施方式,国际法的功能受到一定限制.但正是种种因素的对立统一共同推进了国际法的进步与发展.
国际法、功能、限制
D990(国际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5-7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