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608.2020.02.016
文明对话应在开放的语境下展开——对“一带一路”沿线文化交流的反思
自联合国将2001年定为“文明对话年”,并通过《不同文明对话全球议程》以来,文明对话已成为国际公共产品.中华文明本身就有海纳百川的特质,古丝绸之路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为“跨界对话、多元文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当前我们推动的“一带一路”建设,也是在向世界提供基础设施、金融、全球治理等物质和理念上的公共产品.[1]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明对话,对于“一带一路”走向深入,获得更广泛的国际影响力与国际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有必要检讨、发展我们当前的对话机制与交流方式,强化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和国际合法性.
一带一路、文明对话、国际公共产品
2020-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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